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辽源市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环评质量复核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环评质量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
1、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排污许可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报内容进行相应的完整性、规范性审查。
2、对审核涉及的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排污许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3、结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性审核,作为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管理依据。
4、根据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环评报告进行质量复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单位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意向单位团队应具备相关经验,技术人员中具有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不少于5人(需提供职称证书、环评工程师证明材料和该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9、遵守辽源市各项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10、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11、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专家评审、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价人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及符合报价要求的声明函。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方应于2025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 17 : 00 前将报价文件送或邮寄至我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海南
联系电话:0437-6996525
电子邮箱:zhn77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