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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源市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环评质量复核技术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14:28 信息来源:审批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辽源市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环评质量复核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环评质量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

1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排污许可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报内容进行相应的完整性、规范性审查。                                            

2对审核涉及的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排污许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3结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性审核,作为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管理依据。

4根据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环评报告进行质量复核。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单位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意向单位团队应具备相关经验,技术人员中具有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不少于5人(需提供职称证书、环评工程师证明材料和该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9、遵守辽源市各项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10、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11、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专家评审、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价人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及符合报价要求的声明函。

以上文件每页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方应于202536日(星期)下午 17  00 前将报价文件送或邮寄至我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海南

联系电话:0437-6996525

电子邮箱:zhn7778@163.com

 

(责任编辑:籍文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