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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16:02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蓝天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我市大气环境治理短板弱项,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1.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含政府事权类项目可研编制);

2.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相关附表;

3.辽源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

4.项目实施期技术服务,包括管理制度文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制定、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政策培训及解读等(中央资金按5年分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资质、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单位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专家评审、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方应于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下午 17 :00前将报价文件送或邮寄至我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裴志鹏  陈蕾蒙

联系电话:15043793337  13500870535

电子邮箱:1098154736@qq.com

 

(责任编辑:徐春妮)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