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局领导班子带头领学研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二是全员覆盖系统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年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30次,共120学时,着力提升全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成立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法治建设。
(三)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以法治手段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推动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服务保障等工作规范化开展。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与监管互动,截至目前办理行政许可141件。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截至目前,检查企业594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205.28万元,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每名执法人员年度执法培训不低于60学时,今年为11名新进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扎实开展“环保铁军”典型选树活动,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实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四是深化政务公开透明,全年累计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182余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强化法治保障支撑,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等工作,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六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紧密围绕“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解读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放宣传资料达2000余份,有力推动企业知法守法、公众懂法用法。
(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聚焦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部署推进,先后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同步组织业务培训2次,成立工作专班,保障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二是制度建设,制定印发《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梳理形成《辽源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共计27项,并对外公示,明确检查依据、内容和频次,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三是规范流程,制定《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流程规范制度》《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从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检查质效,确保执法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度;三是身体力行下到一线,亲自督办重要工作任务。
三、存在不足
2025年,虽然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较为传统,针对性、互动性不足,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精准执法、科技执法的要求存在差距,无人机、在线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不够充分。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以法治思维引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强对制度执行、执法办案、普法宣传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责任明晰、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四)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
(五)深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结合“6·5环境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执法办案、审批服务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