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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日用杂品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0:55 信息来源: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日用杂品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日用杂品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辽源市西安区西二环路2362号亮河西街资源循环经济园区,租赁辽源市盛安资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3#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62.31m2,建筑面积9186.94m2。建设规模为年处理30000吨废旧日用杂品塑料。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料带出水随物料进入漂洗槽;甩干水回到漂洗槽再利用;湿法破碎水、漂洗水循环使用,定期处理后的湿法破碎废水、漂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水质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原料包装材料、金属杂物、废标签、杂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采取严格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按照相关规范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分局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送至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张海南) [纠错]